國務院:取消互聯網藥品交易B證、C證審批
2017-02-17
2017-02-17
1月22日消息,國務院印發了《關于第三批取消39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》(以下簡稱《決定》),目錄中明確指出“取消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(第三方平臺除外)審批”。
國務院同時要求,此次取消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(第三方平臺A證除外)審批后,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把強化“藥品生產企業許可”“藥品批發企業許可”“藥品零售企業許可”,對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企業嚴格把關,要建立網上信息發布系統,方便公眾查詢,指導公眾安全用藥,同時建立網上售藥檢測機制,加強監督檢查,依法查處違法行為。
業內人士表示,國家食藥監局將在年后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。據億邦動力網了解,除取消互聯網藥品交易審批外,涉及醫藥的內容還包括:取消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初審、取消藥用輔料(不含新藥用輔料和進口藥用輔料)注冊。
由此看來,使用了長達11年的互聯網藥品交易B證、C證審批規定終于有所松動。
來源:億邦動力網